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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发布日期: 2017-12-26   16:53   信息来源: 涟水县财政局 字号:[ ]

  为加强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近日,涟水县制定出台《涟水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县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本县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和被列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以科技创新撬动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 

  县培育资金的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和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后的奖励,其中,贷款贴息比例不超过实际付息的20%,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和市级(列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和2万元。企业获得的培育资金用于创新能力建设增加研发投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