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2016年江苏省现代农业(渔业)产业发展基金申报指南》,我省现代农业(渔业)产业发展基金正式启动运行。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再上新台阶,按照“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的要求,省财政统筹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设立江苏省现代农业(渔业)产业发展基金。基金采取债权投资方式,支持符合我省农业产业政策、运行规范的江苏省境内的农业(渔业)企业等。通过基金支持,着力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投入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支持提升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2016年,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包括: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信誉好、产业优势突出的省“双创”团队企业;能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农产品出口的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外向型农业企业;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农民合作社,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苏合”销售合作联社;省级示范家庭农(渔)场、家庭农(渔)场集群、家庭农(渔)场联盟;远洋渔业企业、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省级水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的重点种养殖项目。
农业(渔业)产业发展基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并通过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风险准备制度,确保产业发展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