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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处业务指引

发布日期: 2016- 07- 05   10: 22        字号:[ ]

教科文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教科文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财务制度;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具体工作;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等。其职责如下:

(一)指导教科文口部门(单位)提出部门预算编制建议;审核提出教科文口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教科文口部门(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批复部门预算;督促教科文口部门(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二)会同教科文口主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各项事业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需调整的主要因素。

(三)会同教科文口主管部门(单位)拟订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四)负责收集、整理和掌握教科文口部门(单位)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研究拟订教科文口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教科文口各项事业发展与改革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

(五)承担巩固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收学杂费、研究拟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收住宿费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具体工作。

(六)牵头拟订教科文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七)监督检查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单位)行业财务规则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

(九)监督检查教科文口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审核批复教科文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

(十)牵头负责支持科研、科技发展的资金管理,相关处室下达有关资金时会教科文处。

(十一)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联系的预算部门(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档案局、省文物局、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广电总台、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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