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厅在历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加大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超过3.6万条,回应公共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次,发布政策解读新闻稿35篇,依托新闻发布会平台开展财政宣传和政策解读4次,其中我厅主办2次,参加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向省政府公报报送规范性文件44份。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共受理申请36件,其中不少涉及复杂敏感事项,全部依法答复。
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2015年首次将省级“四本”预算全部公开,同时,首次将“四本”预算的线下平衡情况报送省人大审批并公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要求,于2月12日公开了省级预算报告和省级预算表,于9月9日公开了省级财政决算。着力细化公开内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二)全面公开省级部门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其余103家省级一级部门分别于2月26日前、9月9日前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三)全面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省财政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省级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与部门预、决算同步公开。同时,“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了出国(境)团组及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相关的批次及人数,以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为推进部门规范行政经费使用,在公开“三公”经费的同时,同步公开了会议费、培训费。
(四)推进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在财政预算公开中,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细化到具体项目。省财政公开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要求项目实施部门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原则,根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及时公开项目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等。
(五)指导督促全省财政系统做好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定期统计汇总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动态掌握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与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密切配合,对省、市、县(市、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近7500个单位或部门检查覆盖面100%(涉密部门除外),确保准确掌握全省预决算公开的现状,并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
五、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全年及时、高效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305件。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及时将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反馈。通过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积极探索办理复文的公开形式,及时上传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并建议及时向代表委员公开;根据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办理复文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快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
六、平台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厅门户网站打造成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信息的首要平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政民互动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咨询问答、投诉建议、公众留言等栏目和其他有关媒体平台的载体作用,保持公众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就社会关注的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交流。
(二)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编写《政府预算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2015年政府预算和财税改革,获得省“两会”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一致肯定。在全省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月系列送法活动、“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法治财政在行动”案例分析评审等普法工作中突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模式。在2014年制定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文书范本和格式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制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苏财办〔2015〕14号)下发各市、县财政局,从加强形式审查减少无序申请、完善内部流程杜绝工作差错、规范答复文书防范法律风险、坚持积极沟通解决工作难题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统一制定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文书范本和格式21种,引导全省财政系统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厅制定财政依申请公开工作文书范本和格式的做法,被财政部在全国财政系统推广。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厅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维持我厅作出的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