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拥有的1辆金龙大客车转让意向受让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5-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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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拥有的1辆金龙大客车转让
项目编号 SYCQ15013-JSZC15010-1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批准文号:苏财资【2014】73号

批准日期:2014年6月5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 5月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5月15日
转让方名称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标的物

概况

车辆名称:金龙大客车

车辆牌号:苏A-55132

账面原值:49.9316万元

行使里程:174000公里

购置时间:2006年6月

注册时间:2006年7月

存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麒西路68号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南京国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报字(2014)第0009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
评估基准日 2014年7月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5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上述车辆并对上述车辆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上述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事故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年检情况及过户上牌的要求等事项;并应自行前往现场勘查,了解上述车辆实物状况,上述车辆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三、上述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但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 (不包括转让前发生的违章曝光罚款、维修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上述车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使用。

五、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转让参考

价格

3.75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一、江苏省财政厅的批复

二、转让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保单等。

其他说明 一、现场查看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现场查看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麒西路68号

联系人:臧先生(18952018616)

二、竞价方式:网络报价。

三、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5月15 日17时前,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注册,提交竞价申请。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原件);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6)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材料: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原件);

  (3)《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4)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邮寄材料的报送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29楼)

  (二)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的每辆车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汇至交易所银行账户,户名: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帐号:76490188000126370;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20号(以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三)提交竞价申请:登录网络报价系统(http://www.jscq.com.cn/baojia.php),注册竞买人账户,并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凡意向竞买的每辆车均须注册、申请)。

书面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网上注册的意向受让人必须一致。

四、竞价开始时间:2015年5月18日14:00起(以网络报价系统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五、报价规则(请阅读《竞价须知》):

  (一)本次竞价分为两个报价时段,即定时报价时段和连续报价时段。

  (二)定时报价时段:

  1. 转让标的定时报价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4:00,定时报价时长为1小时,至2015年5月18日15:00,转让标的结束定时报价。

  2. 定时报价阶段最小加价额为0.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三)定时报价时段结束,自动转入连续报价时段,连续报价时段最小加价额为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

  (一)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逾期未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的;

  (四)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2%向产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意向受让方资格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车辆成交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照交易所竞价相关规则及程序参与竞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省产交所:尹先生 转让方:臧先生
联系电话 025-83163390 18952018616
传真 025-8316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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