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财政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在历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厅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和省有关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继续向纵深推进预决算公开,注重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有效提升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6583条,回应公共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8次,发布政策解读新闻稿30篇,依托新闻发布会平台开展财政宣传和政策解读6次,其中我厅主办4次,参加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向省政府公报报送规范性文件40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中,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服务理念,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四、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一)强化组织部署和工作统筹。根据中央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2014年江苏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明确2014年我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对加快预决算公开工作进度提出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并对指导推动市县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4月15日,全文公开了省级预算报告(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等附表);8月5日,全文公开了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包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等附表)。着力细化公开内容,及时跟进财政部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细化到具体项目。首次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人代会审议,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框架,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做好了初步准备工作。
(三)全面公开省级部门预决算。4月30日前,除涉密部门外,103家省级一级部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9月30日,除涉密部门外,省级一级部门统一公开了本部门决算,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细化公开支出内容,除涉密内容外,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原则,省财政公开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并要求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及时公开项目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等信息。
(四)全面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一是公布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68亿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0.53亿元。9月30日,公开了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二是扩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三是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四是“三公”经费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4月30日,除涉密部门外,103家省级一级部门公开了本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9月30日,省级一级部门统一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
(五)加强对市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一是根据财预〔2014〕36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之前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建立定期统计制度。定期统计汇总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动态掌握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加大督查指导力度。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我厅门户网站于今年9月1日全面改版,努力打造成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信息的首要平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政民互动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咨询问答、投诉建议、公众留言等栏目和其他有关媒体平台的载体作用,保持公众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就社会关注的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交流。
(二)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权力运行情况反馈和监督作为推进财政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系统建设方案,统一工作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有效提升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财政决策的科学性。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答复内部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统一受理和答复、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和法律审核的信息公开工作处理机制。规范答复内容和格式,统一制定17种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文书范本和格式。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其意见情况依法答复申请人,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强化痕迹管理,妥善保留答复过程中的各项证据资料。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我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厅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维持我厅作出的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