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宁财预[2013]663号)等文件精神,玄武区财政局积极推动全区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摸清全区财政存量资金底数,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5年,由财政牵头着手全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检查工作,专门成立了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小组,稳步推进全区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区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此次清理范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明确了清理工作开展的背景、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并对清理中各部门职责、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预算单位要统一思想,准确把握盘活存量资金的重要意义。
三是树立大局意识。以更高的视角对待此项工作,不折不扣实施工作方案。全区各单位按照全面清查、彻底整改的原则,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表填报任务,上报了专项清理自查报告。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检查小组组织第三方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自查报表进行核查, 确定重点单位开展检查, 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
财政作为牵头部门,将围绕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目标,以查促管,以管促效,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对各项财政存量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切实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将组织对核查后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情况进行界定,逐步消化结余结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