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财政局从健全资金监管规章、严把资金拨付流程、强化项目绩效评价三方面,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资金监管,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监管规章。该局遵循依法设立、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制定了《金湖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湖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办法》等制度,从而明晰了专项资金管理职责权限,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
严把拨付流程。根据制度要求,用款计划按专项资金支出预算、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支付方式进行编制,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主管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会审—财政绩效管理部门问效核拨的顺序实行“点对点”拨付。首先拨付30%的项目启动资金。续拨项目资金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对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并根据项目进度、绩效完成情况和项目相关资料形成续拨资金意见,续拨资金控制在总额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计结论后,拨付剩余30%。
强化绩效评价。该局今年积极组织37名绩效评价专家和业务骨干,选取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量资金一般土地治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等9个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财政专项资金2.96亿元)进行绩效评价。通过收集项目资料、设计评价指标、实施现场查看、审核相关资料等一系列评价程序后得出结论: 9个被评价项目总体评价优秀,有8个为优秀等级,1个为良好等级。当年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通过全方位加强资金监管,金湖财政的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基本实现了财政专项资金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