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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进一步扩面提效

发布日期: 2015-10-26   15:32   信息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学会、协会等单位资金支付行为的管理,从今年9月份开始,苏州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新增了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商会等预警规则。为此,我们积极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预警信息处置机制,确保监控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准确掌握政策要求。认真学习、理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上级文件作规定和要求作为预警信息处置的标准和依据,确保监控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是确立预警处理流程。对监控到向协会、学会支付的行为,要求预算单位作出相关解释和说明,有协议、合同或文件的,要求预算单位提供复印件作为留档备查。三是注重方式方法。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保持灵活性;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沟通技巧,在监管工作中充分展现财政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9月份,对学会、协会等方面预警信息达112条、预警金额243万元,全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