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扬州嘉盛鞋业有限公司16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6%)及300万元债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1-28   来源:
 
项目名称 扬州嘉盛鞋业有限公司16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6%)及300万元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CQ15025-JSCQ15005-1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苏汇鸿企[2014]1号

批准日期: 2014年4月2日

挂牌日期 首次挂牌日期:2015年1月27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月2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2月 28日
转让方名称 开元轻工(香港)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扬州嘉盛鞋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1000400010485
注册资本(万元) 100(美元)
法定代表人 万慧中
住所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 生产鞋类产品
职工人数(人) 1107
所属行业 制造业
其他 成立于2006年6月28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开元轻工(香港)有限公司出资5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1%;

江苏开元众鑫玩具有限公司出资4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9%。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4161.75(截至2014年4月30日)
净资产(万元) -1034.66(截至2014年4月30日)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570.2(2014年1-4月)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412.10(2014年1-4月)
上年净利润(万元) -412.10(2014年1-4月)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五星评报字(2014)24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4年4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4329.01 净资产(万元) -867.4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8.78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偿还欠转让方的控股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300万元借款(详见《债权、债务处置方案》)。该笔300万元人民币债权与转让方转让的标的企业16万美元出资额同为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须于本次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期间内将该笔债权转让款连同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结算账户。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标的企业总经理牛世明出资的江苏开元众鑫玩具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一、转让方开元轻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轻工”)是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鼎”)的控股子公司,“开元轻工”授权委托“汇鸿中鼎”办理本次产权转让一切事宜;

二、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受让方按照此次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转让参考

价格

300(股权0+债权300)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一、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关于中鼎公司转让友谊鞋业等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苏汇鸿企[2014]1号);

二、资产评估备案表;

三、法律意见书;

四、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五、审计报告(天舜会审字[2014]192号);

六、资产评估报告(苏五星评报字(2014)244号);

七、资产评估说明(苏五星评报字(2014)第244号)。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章程;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5.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5年2月28日17:00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竞价确定买受人;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30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保证金处理程序按照江苏产权网“交易指南”版块的《产权交易结算》条款执行);

  (五)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印女士
联系电话 025-83163351
传真 025-8316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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