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省宁杭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拥有的9辆汽车转让 | ||||
项目编号 | SYCQ14037-JSZC14022-1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文件:关于同意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下属九个路政支队处置部分机动车辆的函
批准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批准文号:苏财资(2014)21号 批准时间: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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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8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4年9月16日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省宁杭高速公路路政支队 | ||||
标的物
概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包括9辆机动车辆,1、桑塔纳汽车(苏D33180,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2、桑塔纳汽车(苏A8D713,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3、桑塔纳汽车(苏D32827,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4、桑塔纳汽车(苏BU3255,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5、桑塔纳汽车(苏BU5010,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6、桑塔纳汽车(苏A8D878,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7、尼桑皮卡汽车(苏A5N658,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7月),8、尼桑皮卡汽车(苏A9N668,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11月),9、尼桑皮卡汽车(苏A5N628,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7月),现分别登记在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占有单位为江苏省宁杭高速公路路政支队。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省斯坦特汽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评报字(2014)第06020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6.0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29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本次转让的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将协调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上述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以及年检情况等事项;并应自行前往现场勘查,了解上述车辆实物状况,上述车辆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三、上述车辆成交后,资产占有单位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但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年检费、车船使用税及滞纳金、违章曝光的罚款、维修、补办证件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上述车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资产占有单位才能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使用。 五、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一辆或一辆以上车辆。 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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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 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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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关于同意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下属九个路政支队处置部分机动车辆的函》(苏财资(2014)21号)
2、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江苏斯坦特汽车鉴定评估中心评报字(2014)第060201号) 3、资产评估备案表(苏财评备【201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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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转让参考价格
1、桑塔纳汽车(苏D33180):1.63万元 2、桑塔纳汽车(苏A8D713):1.42万元 3、桑塔纳汽车(苏D32827):1.46万元 4、桑塔纳汽车(苏BU3255):1.31万元 5、桑塔纳汽车(苏BU5010):1.63万元 6、桑塔纳汽车(苏A8D878):1.72万元 7、尼桑皮卡汽车(苏A5N658):2.75万元 8、尼桑皮卡汽车(苏A9N668):2.76万元 9、尼桑皮卡汽车(苏A5N628):2.61万元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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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56 | ||||
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