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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3-13   16:52   字号:[ ]

  2012年,我厅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优势,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促进了财政改革与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历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我厅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落实《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培训、有督查、有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厅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职尽责、运转高效,根据工作进展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各处室(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并专门组织开展由本厅各处室联络员、各市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了我厅及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发布协调制度执行到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厅内人员专门开展培训,要求各处室按照新目录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6家厅属事业单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目录要求公开信息。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公文制作和流转过程紧密结合,确保发布信息权威、真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行为。2012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48条。同时,我厅积极依托新闻发布会平台向社会宣传和解答重大财政政策,2012年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次,根据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协办新闻发布会2次,参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5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我厅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3件,全部按程序办理完毕,受理流程简洁明晰,答复及时,典型案例处理到位。

  四、积极稳妥做好我省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省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公开。年初,省人大批准2012年省级预算及汇总的全省预算后,我厅及时在厅外网公开了《关于江苏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文及有关7张表格,内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及基金预算信息以及财政部对我省及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2011年省财政决算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以后,我厅及时在厅外网公开了决算报告和相应7张表格。二是全面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的公开,我厅在省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12年我省省级一级部门预算,除敏感涉密部门外一律公开,我厅认真督促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规定及时公开了本部门2012年预算。三是有序推进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2012年确定省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等10个厅(局)进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试点,试点部门的“三公”经费信息一并公开。四是加快推进民生专项支出信息公开。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将省级财政安排的民生专项支出逐步纳入公开目录范围,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方面的专项支出预算全部予以公开。我厅要求省级各预算部门对照目录做好相关专项资金的公开工作,纳入公开目录的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分配原则、管理办法均予以公开。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推进民生专项支出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我厅胜诉。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要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平衡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发挥考评机制的激励与保障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厅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江苏财政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