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经济升级转型,省财政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网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六大新兴产业。一是加大政府采购首购力度,为新兴产业产品打开市场。对列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江苏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我省新兴产业产品,符合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财库[2007]120号)所规定的首购管理条件,在技术、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采购人以首购方式采购。如新能源汽车、生态环保产品、环境监测仪器、医疗设备等。二是加大政府采购订购力度,促进新兴产业研发。对符合《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订购管理条件,适合以订购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如物联网产业的智能示范工程项目、环保项目、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等,积极支持采购人包括各级财政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机构等,以订购方式向我省新兴产业企业或研发机构订购。三是加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对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价格、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引导各级采购人优先选择购买,属于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各级财政部门监督采购人必须购买。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力度,促进我省新兴产业不断迈向新的台阶。对列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兴产业产品给予评审加分或优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