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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专项资金奖励扶持现代高效农业

发布日期: 2010-10-25   10:45   信息来源: 江苏财政厅 字号:[ ]

  为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泰兴市从今年起,财政在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现代高效农业。

  奖励扶持重点在四个方面:一是设施农业项目。凡在乡镇规划高效农业园区内,新建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智能温室,每亩一次性奖励5000元。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连栋钢架大棚每亩奖励3000元,标准普通钢架大棚每亩奖励1800元,非标准普通钢架大棚每亩奖励1000元。二是葡萄产业。当年新发展葡萄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除当年每亩补贴1000元外,从第二年起,连续三年每亩补贴土地租金400元;若发展连片50亩以上的避雨棚架栽培葡萄项目,当年每亩补贴1200元,并从第二年起,连续三年每亩补贴土地租金600元。三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奖励80万元;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奖励50万元;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奖励15万元;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村,奖励10万元。四是农产品品牌建设。对新申报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或基地8000元;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1万元;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2万元。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当年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每个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奖励10万元。

  泰兴市规定,凡项目业主未及时兑付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当年建设但未投入生产、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政策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