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强化中小税种征管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正确处理好减收增支和增收节支的关系,在积极落实各项减免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围绕全年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积极探索强化中小税种征管的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季度全省完成地方中小税种收入174.44亿元,同比增收12.37亿元,增长7.6%,增幅高于税收平均增幅8.6个百分点。其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地税部门加大税源登记和征管力度而实现较快增长,增幅分别为25.7%和18.3%。契税累计入库65.46亿元,同比增长4.4%。另外,由于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法,我省平均税额标准提高约4倍,1-3月耕地占用税累计入库6.28亿元,增长163.7%。现将部分地区强化中小税种征管的主要举措汇报如下:
无锡市:加强和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强化个体及零星税收征管,将协税护税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经费保障和政策激励制度,利用镇、街道、社区与财税部门的协同力量,发挥属地优势,开展有效的信息采集、税源监控、委托代征等工作。实施乡镇街道个体及零星税收委托代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税务主管、社会协管、应收尽收、公平税负”的原则,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将全市乡镇街道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户、个人房屋出租户、零星税源户及家庭装饰修缮和农村自建住宅等纳税人所涉及的国、地税相关税种、基金、收费等委托给各区所属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和园区)征收。
盐城市:重抓社会综合治税,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该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制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开发零散税种委托代征软件,建立市区个体及零散税收信息档案,设立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联合征收大厅,方便纳税人税收申报,为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落实国土、建设、规划、房产、交通等部门的协税护税责任,不断健全新型协税网络,努力形成征管合力。同时,建立涉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新措施。
苏州市:财税部门齐心协力,进一步强化中小税种征管。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重点加强税收委托代征业务的规范,调动辖市、区地方政府的征收积极性;二是改进服务业有奖发票布奖形式,减少环节、提高奖额、按月兑奖、提升影响,扩大服务业发票覆盖面;三是完善税收征管考核奖励机制,加强对国、地税征管机构的考核,调动积极性。
南通市:财税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着重抓好以甲供材料为重点的建筑项目税收清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理、个人出租房税收清理、餐饮行业发票管理、税收专项检查与清欠等工作。同时,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在协税护税中的作用。
淮安市:在零星税源征管方面,充分发挥街道代征点平台作用,形成征收合力。严格收入征管,自觉维护税收政策的统一和规范,加大欠税清收力度,禁止随意减免税,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强化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财政收入实时监控。
扬州市:依托税收征管系统,建立健全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机制,着力构建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税收征管体系。完善对房屋出租、集贸市场等方面的零散税源监控和委托代征机制,不断规范零散税收征管,抓好小税种和零散税源的征收入库工作,坚持抓大不放小,做到拾遗补缺,防止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