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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2-11   21:47   字号:[ ]

  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省财政厅

  2008年,我厅按照《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和要求,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契机,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打造透明财政、阳光财政,有效地促进了财政改革与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力推动《条例》实施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法制化水平

  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条例》的贯彻实施对推进政务公开,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机关服务效能,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具有重大意义。为推动《条例》的传达贯彻,我厅及时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集中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传达厅领导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使全厅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具体要求上来,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落实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科学制定方案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厅严格按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部目录编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方案注重体现三大原则:系统化,即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重点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依法公开。标准化,即要按照统一的格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索引编码进行编制,做到通俗易懂,方便公众查询。数字化,即建立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全面实行联网填报,以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加强培训建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完成好目录编制任务,我厅加强对政务公开联络员的培训,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通过举办全厅政务公开联络员培训班,对我厅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目录编制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步骤等内容作详细说明,并现场解答各处室、各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同时,邀请信息中心有关专家对信息目录填报系统作说明,并就填报过程进行现场演示。通过培训,政务公开联络员对目录编制的认识更加提高、对目录编制的要求更加清晰,对目录填报系统的操作更加熟练。为高质量完成好目录编制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厅编制政府信息目录超过3000条。从结构上看,每条信息均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四个基本要素,能够满足群众查询信息的需求;从内容上看,涵盖了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目前,我厅坚持做到根据新信息生成动态情况,不断更新完善信息目录。

  二、健全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一是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财政政策、法规、资金分配情况、财政改革和发展情况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本厅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明确主动公开的方式。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财政网站为主要载体,综合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利用电子屏、公示栏等厅内设施,利用宣传册、公开信等便民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维护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我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维护机制,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于新生成的或变更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编入目录,依法公开,及时根据新信息生成情况对目录进行更新维护。同时,修改财政发文文头纸,增加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三个栏目,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领导在对发文内容进行审核的同时,合理确定文件是否公开及公开形式,对于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厅领导签发后20日内编入厅外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务公开必须服从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条例》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为做好保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一是进一步梳理明确财政工作保密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财政厅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财政厅制定国家秘密密级工作规则》和《财政厅制定国家秘密密级工作参考标准》,对财政工作保密事项作了详尽规定,使保密审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有循,进一步增强了保密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制。厅保密委员会对全厅保密审查工作负总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保密审查工作。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财政厅制定国家秘密密级工作规则》和《财政厅制定国家秘密密级工作参考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具体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厅保密委员会审定。

  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除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口头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申请的登记、审查和答复工作。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信息申请,将在15日内予以答复,对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法不属于本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2008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

  完善政务公开内控机制。根据我厅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将政务公开管理作为全厅内控制度体系的子模块之一加以健全和完善。我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化、图示化,明确其中的风险控制点,落实相应的风险控制标准。我厅内控制度体系将于2009年1月起试行,政务公开管理模块的有效运行将更好地明确流程和责任岗位,进一步推动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专业化水平

  设立网上政务公开栏。将本厅的职责、行政职能、领导及分工、内部处室的分工、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通过网上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

  组织编印政务宣传资料。为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年初制发《2008年财政工作任务白皮书》,将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为11个方面53项内容,同时明确了140条配套财税政策及措施。印发处室逐条对照落实,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供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同志参阅,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印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阅,接受监督和咨询,深受代表委员门的欢迎,成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我们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编印了《2008年预算概要》和《财政热点聚焦》等宣传册,向社会公众分发,对今年全省一般预算来源、支出构成及省财政重点支持的若干实事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财政网站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为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推进厅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厅在财政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12项子栏目。办公室、信息中心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各相关职能处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完善。目前网站运行维护正常,由于栏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准确,系统运行高效稳定,财政门户网站已逐渐成为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最重要、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径。

  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工作。我厅网站开设了厅长信箱、咨询问答、投诉建议、公众留言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明确专人查阅和办理公众的咨询、投诉等事项,今年以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答复厅长信箱47件、咨询问答226件、公众留言及投诉建议49件。有效地畅通了公众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树立了财政部门良好的形象。

  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厅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照《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对业务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共梳理各类行政权力项目8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8项、行政处罚类67项、行政征收类3项、其它行政权力10项,已上报省政府审核,为下一步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关注高、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及时发布重要财政政策信息,把新闻媒体打造成财政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一方面,进行专题信息发布,在财政工作会议期间等重要时段,利用《新华日报》、《江苏财经报》等报刊媒体,发布专题信息,集中介绍财政工作相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整体情况的了解。另一方面,进行重要信息发布,在国家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等敏感时期,利用《新华日报》、《江苏财经报》等报刊媒体,发布重要信息,就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权威解读,消除各种不实传闻对社会公众造成的误解。积极参与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栏目,张美芳副厅长、王正喜副厅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于5月和11月走进直播室,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涉农政策、社会保障、教育收费等方面的财政热点问题,增进了社会公众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月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把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宣传重点,宣传新税法对地方经济、企业的影响以及财政部门在贯彻落实新税法方面的职能和作用,介绍新税法关于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了广大财政干部和企业的广泛欢迎。丰富宣传形式。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小册子、现场答疑、培训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使群众能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的组织化水平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具体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内部科室领导也关心、指导、帮助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做好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督促检查,保障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季度对各处室上网文稿数量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消极、缺乏主动、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求处室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限期加以整改。实践证明,政务越公开,办事越透明,效率越提高,就越能提升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今后,我厅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