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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家电下乡销售超百万台

发布日期: 2009-11-16   14:46   信息来源: 江苏财政厅 字号:[ ]

  最新统计表明,我省家电下乡工作2月1日开始启动,截至10月31日,全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8.4万台(件),累计销售金额24.9亿元(销售金额列全国第8位)。

  其中补贴用户购买114.5万台(件),销售金额24.5亿元;全省累计申报补贴101.3万台(件),申报补贴金额2.85亿元;全省已补贴95.9万台(件),已补贴金额2.7亿元。按照已补贴金额占申报补贴金额比例,全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为94.7%,按照已补贴量占应补贴量比例(财政部的口径),全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为84%。

  家电下乡补贴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目前,我省已有十类家电产品列入了补贴范围,分别是: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凡户口在江苏省内的农村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在江苏省内任何一家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购买家电下乡的中标型号产品,均可以申领财政补贴。全省家电下乡目前已全面推行以“销售网点代审代垫、财政所审核结算”为主,以“销售网点代理审核、财政所审核确认”为辅的补贴兑付方式。如果购买人条件符合且资料提供完整,根据全省“销售网点代审代垫、财政所审核结算”为主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农民可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在销售网点当场拿到产品销售金额13%的补贴资金。对于暂时仍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财政所审核确认”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的市、县,农民将资料提供给销售网点,可以在12个工作日内通过本人提供的储蓄账户拿到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