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09-03258 | 信息分类 | 农业处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09-10-27 |
信息名称 | (苏财农函[2009]43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 | ||
时 效 |
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处
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处(农业科):
为加强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年初支农资金检查安排,近期我们将组织对 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财务检查,了解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在资金使用管理各环节的基本情况及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方案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
二、检查依据
1、《关于下达2008年度省级维修养护及湖泊管理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08]178号);
2、《关于下达骆马湖周边地区排涝排涝降渍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08]293号);
3、《关于下达淮河入海水道沿线地区排涝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08]294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农[2006]30号);
5、《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
6、其他有关的政策、制度性文件。
三、检查范围
1、项目范围:苏财农[2008]178、293、294号三个文件下达的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经费。
2、单位范围:苏财农[2008]178、293、294号三个文件所涉及到的有关市、县。
四、检查内容
1、资金检查内容
(1)各地是否根据省下达的文件和项目进度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2)是否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及时有效,专项资金的会计科目设置、核算以及有关会计报表、帐簿、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有无弄虚作假以及同类资金在银行多头开户等问题,有无截留、滞留、抵扣、挤占挪用等问题;
(3)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2、项目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未经报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2)是否存在有违反招投标、监理、竣工审计有关制度的问题;
(3)是否存在未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
五、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市、县自查,互查和省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市、县自查工作,由项目所在市、县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08年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工作于11月5日前完成。
2、11月10日-11月20日省财政将组织部分市、县财政部门,以省辖市为单位,进行相互检查。同时,对一部分重点市、县,省里将进行抽查。
六、检查要求
1、各市县在自查中,对2008年项目整体情况形成一篇自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五个方面,检查报告语言要精练,篇幅不高于1500字。同时,要填报《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检查统计表》(表式附后)。
2、互查工作由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处统一组织,以省辖市为单位开展互查(互查名单另行通知)。互查中,要求重点对照自查报告和检查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情况不符的,要求重新调整自查报告和检查表相关内容。检查组以省辖市为单位形成一份综合性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在涵盖自查报告内容的基础上,要求对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篇幅不超过3000字。同时,提交以省辖市为单位汇总的《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检查统计表》。
3、在各市互查的同时,省财政厅将选择部分重点市、县,参加互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4、这次检查情况,将作为今后财政支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检查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 |||||||||
2008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排涝降渍专项资金检查统计表 | |||||||||
______________财政局 |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情况 | 省以上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万元) | ||||||
项目计划完成的工作量 | 项目已经完成的工作量 | 工程进度(%) | 省以上财政安排数 | 实际支付数 | 支出进度(%) | 自筹资金计划数 | 自筹资金到位数 | 自筹到位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