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厅属单位>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指引

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09- 10- 15   00: 00        字号:[ ]

  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拟定、组织实施、督查指导、调查研究、协调服务工作;承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研究提出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拟定改革实施方案,组织有关实施工作。

  (二)会同省编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调查研究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提出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

  (四)研究建立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五)研究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相关改革措施,组织实施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六)管理和维护财政涉农补贴发放系统,建立便捷、高效的财政为农服务平台。

  (七)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和相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实施国有农场综合改革,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八)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制定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改革措施。

  (九)完成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