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就是将排污权的初始分配纳入公共产品的分配范畴,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机制,为各类企业创造更为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对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省环境价格改革、污染物减排和太湖环境治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12月,财政部、环保部批准了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试点工作的申请,我省财政部门会同环保、物价部门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政策研究和工作准备。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有法可依;二是制定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的价格机制,使排污权交易具备了价格基础;三是加快了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高了太湖流域环境自动监控能力。四是加快排污权有偿取得及交易的系统建设,初步建立了排污权有偿取得及交易平台。目前,财政部、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在无锡举行仪式,启动我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