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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则

发布日期: 2008-03-28   11:17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除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江苏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从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厅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2.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1)审查

  ①本厅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申请人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厅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依法不属于本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但是,本厅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依法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收费标准(免费)。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西路6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3:00?6:00);联系电话:(025)83633382;传真号码:(025)83633020;电子邮箱:cgh@jscz.gov.cn;邮政编码: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