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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积极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

发布日期: 2008-03-19   00:00   信息来源: 江苏财政厅 字号:[ ]

为了有效化解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从2004年起,人民银行总行发行了专项票据,由各地农信社进行认购。为落实中央银行出台的扶持政策,帮助我省23家困难信用社达到认购票据的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农信社改革专项扶持资金9.56亿元,其中:增资扩股贴息9400万元、一次性注资8.2亿元、支付注资资金的借款利息4200万元。此外,通过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累计减免全省农信社营业税、所得税近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