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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处业务指引

发布日期: 2006- 09- 24   00: 00        字号:[ ]

  内部科室及职责

  综合科:

  1、研究财政预算分配制度,提出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拟定预算管理等制度。

  2、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建议。

  3、起草向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财经委报送的有关预算问题的汇报材料或报告。

  4、起草向省委、省政府、厅领导及有关部门报送的关于预算工作的各种材料。

  5、起草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有关预算工作的材料。

  6、跟踪、分析市、县预算执行情况。

  7、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计划,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

  8、负责全处文件收发、登记、归档和其他行政内务工作。

  9、负责罚没收入的管理工作。

  体制科:

  1、组织实施省对市、县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分析研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提出调整、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指导市、县制定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省对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跟踪、分析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的意见、建议;指导市、县制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对财政部和对市、县的财政结算工作。

  4、负责省级财政预算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5、预测全省和省级财力状况。

  6、参与对乡镇财政的管理指导工作。

  7、参与财政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管理改革等问题的研究;参与有关报告、材料的研究、起草。

  预算科:

  1、研究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政策、制度。

  2、负责编制年度省级支出预算草案。

  3、管理基础信息库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

  4、统一布置省级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

  5、审查、报批和批复部门预算。

  6、对有关处(局)提出的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支出调整事项(调增、调减)进行审核,并负责办理报批;负责办理省级单位预算追加事宜。

  7、参与财政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管理改革等问题的研究;参与有关报告、材料的研究、起草工作。

  8、负责预算指标的登记工作。

  9、指导市县支出预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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