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江苏“两个率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苏发[2006]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出台了37条政策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切实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尽快提高财政支出用于“三农”的比重,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要确保落实好“三个高于”,即:全省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全省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最终农民得到的实惠要多于上年。2006年,省财政初步安排支持“三农”发展的资金为181亿元,比2005年增长20.4%。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三农”的其他投入政策,并加大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和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二是各级财政按当年可用财力的2%-4%安排水利投资,并逐步达到4%;三是省、市、县的科技三项费用,用于农业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四是耕地占用税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开发;五是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六是征足收齐水利建设基金和防洪保安资金、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确保全部用于水利投入、农业重点项目。
3、积极探索利用财政补助、贴息、投资参股、支持保险等方式,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银行信贷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开发农业。
4、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综合效益。2006年,我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打包”试点县由上年的5个县增加到10个县。纳入打包范围的专项将进一步扩大,在上年已纳入的18个专项基础上,初步安排省级纳入“打包”范围的资金总额将达到3亿元。同时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资金使用合力。除了试点县以外,有条件的地区也要积极推进整合“打包”。
二、支持农村新五件实事
5、支持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从2006年秋季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后,学校的公用经费全部由各级财政安排,省财政安排经费对经济薄弱地区进行补助。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款1.2亿元,为经济薄弱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安排专款1亿元,资助5万名初中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安排资金3.2亿元,继续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改善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各级财政都要相应安排资金,支持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省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民培训补助。
6、支持农民健康工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人均不低于30元提高到50元,不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省财政增加安排资金3.38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补助,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8%。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2006年省财政安排资金9575万元,扶持经济薄弱地区383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安排10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从2006年起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标准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省财政安排1.1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补助。
7、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一是实施农村碧水工程,2006年省财政安排资金2.7亿元,继续实施县乡河道疏浚,计划完成土方2.1亿方;启动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计划完成土方1亿方,安排资金1.5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调动当地政府和农民投入的积极性。二是新增资金6000万元,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4万户、规模化畜禽场沼气工程86个、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点10个。三是积极支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2006年省财政安排项目经费2000万元,确保2006年底前完成镇村布局规划和规模较大、历史遗存丰厚、特色鲜明、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四是开展农村改厕试点,安排资金2000万元,计划改厕10万户。
8、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一是2006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完成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二是用三年时间全面消除无房和面积不达标文化站。2006年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经济薄弱地区50个乡镇无房文化站和150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的建设。三是组织实施好“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00万元,集中采购科普图书,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的乡镇文化站,同时对经济薄弱地区“送戏下乡”、“送电影进村”给予补贴,确保每个乡镇全年演出不少于4场、每个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9、支持农村道路通达工程。配合省交通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加大征收力度,确保通过全省联网高速公路代征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解缴省财政专户。
三、完善直补政策,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
10、完善各项涉农补贴政策。2006年,省财政继续安排粮食直补资金5.88亿元,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20元,计划补贴面积3400万亩。同时,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给予综合补贴。继续安排水稻良种补贴资金8000万元,计划补贴面积1000万亩。继续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6500万元,计划补贴农机26200台套。继续安排救灾化肥补贴1500万元,计划发放救灾化肥8000吨。继续安排淡季化肥贮备补贴1500万元,计划贮备化肥20万吨以上。
11、继续完善我省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有关政策;同时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的有关精神,针对当前粮食市场的新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建立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的长效机制。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12、支持高效农业规模化。进一步整合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化通过项目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比例。要重点围绕高效农业“百项工程”,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业、种子种苗业、精深加工业、现代营销业,推进高效、外向、生态、安全农业发展。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主要包括:一是安排资金8000万元,继续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二是安排5000万元,支持外向型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出口品牌,推进农产品境外促销;三是安排2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四是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农业三项工程;五是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建设;六是安排资金1500万元,支持海水养殖;七是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八是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高效农业规模化;九是安排资金500万元,支持苏北地区科技成果推广。
13、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一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逐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投入标准,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全面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实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把中低产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二是加大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围垦滩涂4.8万亩,垦区配套3.2万亩,改造丘陵山区低效农田,大力发展园艺业,治理黄河故道生态脆弱地区15万亩,改造高沙土12万亩,煤矿塌陷地整治3万亩。2006年省以上农发投入安排10.97亿元。
14、支持发展农村民营经济。省财政安排“扶持民营经济专项资金”1.5亿元,对农村创办的民营企业在人员培训、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在收费上给予政策优惠。对所有涉及农村民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与行政管理行为相联系的所有证、照、牌等制作工本费原则上免收,免收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对在农村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免收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免收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15、引导乡镇工业集聚发展。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投资强度较大、土地集约利用、带动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强的集聚区给予优先支持,重点用于支持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
16、支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省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我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范围为除苏东项目以外的苏北、苏中其它市县,省财政主要支持各地动物防疫、检疫设备购置。
五、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17、支持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将继续实施治淮、治太、长江整治、海堤治理、区域治理等重点工程;围绕南水北调目标,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持以节水灌溉为中心的大中型灌区改造;支持省辖市城市防洪骨干工程等。2006年,省财政用于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为13.9亿元。
18、支持推进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乡间彩虹工程,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新建、改建农村危桥3500座;抓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民办公助”试点,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电灌站改造整治,恢复排灌能力;支持圩区治理,重点是里下河腹部圩区、沂南沂北圩区。
19、支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开展绿色江苏建设,2006年安排8000万元,主要用于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工程、江河湖生态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湿地保护工程等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开展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安排资金286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每亩8元给予补偿。同时,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农民富裕结合起来,逐步探索一条节约投资、以林养林的道路。
20、支持实施“江苏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计划”,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本支出,增加有机肥使用,提高农产品品质。2006年,省财政安排资金4600万元。
六、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21、支持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标准调整机制。2006年,省财政安排1.7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支持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步伐,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22、支持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要在上年基础上再提高10%的要求,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1.5亿元用于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006年省财政安排1100万元用于对困难地区的补助,确保每一个县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进入实质性运转。
23、支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省财政安排专款6800万元,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县级职教中心的建设,使其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24、支持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2006年省财政安排600万元,加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技术服务。同时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地区免费技术服务给予补助,使广大农村育龄夫妻享受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25、支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2006年省财政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专款1500万元,提高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制定支持政策,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积极支持“镇镇通”工程,把全省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为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省财政安排了2000万元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重点做好制止农民就业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除《暂住证》工本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外,其他专门面向进城就业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
26、支持实施“千村帮扶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启动实施“千村帮扶工程”的要求,整合扶贫资源,重心下移到村,对各项涉及到农村的部门专项资金,首先要将1011个经济薄弱村作为安排的重点。一是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规模。担保基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贷款规模扩大到6亿元,新增贷款指标重点向1011个经济薄弱村倾斜。二是实施整村推进“菜单式”扶贫,2006年计划实施150个村以上。三是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提高对贫困农户培训补助标准。四是省财政继续安排专款600万元,支持扶贫县教育扶贫促进小康项目的建设。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7、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2006年在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规范农场土地承包等收费行为的基础上,将农场职工的土地承包费中类似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
28、继续深化4个试点市(区)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组织启动第二批试点,并适时在全省推开。
29、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广新沂、灌南的经验,在苏北、苏中34个县推开以“乡财县管乡用”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按照“基本稳定、适度调整、分类指导、注重激励”的原则,研究完善省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继续加大对县乡转移支付,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同时,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构建新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
30、加大村级经费的财政保障力度,村级基本运转经费的保障标准由村均6万元提高到8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1.97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村均“三项资金”不足8万元的,由省补足到8万元。
31、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支持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省和市级政府对经济薄弱经区发展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支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聘任制度、城镇教师和大学毕业的师范生到苏北农村支教、任教制度,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妥善解决教师结构性过剩问题。
32、积极开展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试点。坚决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在总结睢宁、通州、泗洪、泰兴四个县(市)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研究建立乡镇债务归口管理、审批、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由各级财政建立偿债准备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乡村化解债务予以支持。
33、全面实行“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2006年起,全省全面实行财政涉农补贴对农户直接支付,将诸如农村低保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粮食直补、民政优抚金、五保户供养金等及今后可能出台的财政涉农补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
34、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根据省委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的要求,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全面了解我省农村投融资的基本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及时足额拨付中央给予的保值储蓄贴补利息,合理安排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各项扶持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积极研究组建江苏农村合作银行的可能性。对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邮政储蓄存款、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回流农村,或购买县(市)农村信用联社的协议存款;扶持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向苏中苏北地区转移的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做法,省财政将认真研究制定奖励和补贴政策。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扩大范围,支持淮安市扩大试点,支持苏州等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06年,省财政安排试点引导资金700万元,对试点地区参保农民应缴纳的保费给予补贴。
八、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5、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增设涉农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二是继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三是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国家、省明令取消、合并、降低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的落实工作,实行公布项目与取消不合理项目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各地和各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6、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进一步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督促各地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严禁各地向农民摊派教育费用,或将公用经费的缺口转嫁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所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除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其他费用,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
37、继续开展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农民负担监督卡是否发放到户,卡内项目是否规范,是否按卡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是否把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入严格控制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之内;收费专项治理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规范征收行为的情况,是否存在乡村组织“小分队”或动用警力上门强行向农民收费及扒粮抬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