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特别是近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牢牢把握全力推进“两个率先”的总要求,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时期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全省财政改革和发展总体呈现五大特点。
一、坚持服务发展,支持做大“蛋糕”丰富新政策。
支持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服务发展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自觉行动。一是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构建财税政策、融资服务、科技服务、县级工业园区等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法治江苏、平安江苏、绿色江苏、文化江苏、诚信江苏建设,支持营造和谐稳定的人文居住环境和“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二是支持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始终把支持苏北发展作为重要政策目标之一。一方面,加大对苏北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投向苏北,惠民、支教、解困等各项政策向苏北倾斜。2003年以来省财政对苏北的转移支付和其他各类补助累计达到293亿元。另一方面,从2005年起对苏北实行“一不变、四不减、一全留”的新政策(在财政体制不变、转移支付基数不减、专项补助不减、调资补助不减、中央补助配套不减的前提下,2005-2007年对转移支付县和宿迁市本级,以2004年为基期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省集中部分予以全额返还)。以沿江开发为契机,省财政制定了沿江开发的财政奖励政策,促进苏中苏南联动开发。2005年,对既未能享受到省加快苏北发展政策又未能享受到省沿江开发扶持政策的高邮等苏中六县(市)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予以政策扶持。不断探索支持苏南发展的有效方式,激励苏南在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对超收多、贡献大的市县给予年终一次性奖励。制定了促进苏南产业转移到苏北苏中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苏南通过“腾笼换鸟”。总结推广苏南“四小龙”经济财政发展的经验。三是创新支持手段,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2004年首次设立了3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2005年增加到5亿元,两年来共支持了105个项目,引导社会资金143亿元,新增销售收入581亿元,新增利税144亿元;2004年首次设立1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5年增加到1.3亿元,两年来累计支持了近千户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知名品牌开发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新增销售收入600亿元、利税约80亿元、就业岗位约15万个;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增加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两年来直接支持了78家地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引导新成立39家担保机构,累计担保余额达到390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2005年首次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三年内每年安排1亿元,重点扶持服务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商务服务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项目;自2003年起,连续十年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对较为困难的23家农村信用社进行政策扶持。
二、坚持富民优先,农民增收减负收到新成效。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着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财政对“三农”投入规模之大、惠农政策含金量之高、农民得实惠之多,为多年来少见。一是连续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2005年,省财政对“三农”领域的各项投入达150.4亿元,在2004年增长55.3%的基础上又增长了32.9%。二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减法”“加法”一起做。2003年,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两工”和以资代劳数额。2004年,全省农业税税率由7%调减为4%,全省有五个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了农村“两工”,实行一事一议筹劳制度。2005年,实现全面免征农业税,农民人均负担从税改前的177.9元下降至20元左右;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2005年全省面向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直接补贴达到10亿元,36个县(市、区)实现了“一折通”发放。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增加农民务工收入。三是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年来,全省财政共安排10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3.6亿元,支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5.8亿元,支持修建农桥7523座,疏浚河道开挖土方3.9亿立方米;各级财政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4亿元,改造中低产田476万亩;省财政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外向型农业、设施农业和农业三项工程等项目的投入累计达10.4亿元,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四是探索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在苏北五个县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打包”试点,纳入“打包”的省级支农专项资金共18项,资金总额1.67亿元。
三、坚持为民理财,保障百姓利益建立新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理众人之财,尽为民之责,办惠民之事。一是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三年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再就业资金累计达27.8亿元,全省累计新增就业人数268.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6万人。二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机制。研究制定了抓扩面、促征缴的考核奖励机制,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连年超收40亿元以上,同时省对困难市县养老保险的补助三年累计达到29.6亿元,保证了全省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2005年底,符合低保条件的42万城镇困难居民和86万困难农民实现了应保尽保,并建立了对低收入居民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四是支持农村改水、农村草危房改造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件实事。各级财政三年来累计投入农村改水资金8.5亿元,实际新增农村受益人口960万;筹集安排草危房改造资金3.7亿元,支持改造草危房15.2万户,全面完成草危房改造任务;从2003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到2004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各级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7亿元,全省已有97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是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2004年在徐州市、如东县进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2005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全省18.8万人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六是推进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建设。200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3亿元,支持困难地区农村敬老院改造,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3.3万张。
四、坚持有保有压,社会事业发展呈现新气象。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教育、科技、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投入。一是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落实教育投入“三增长”的法定要求,以全国第三的财政收入实现了全国第二的教育投入,以全国第十四位的人均预算财政支出达到了全国第十位的生均预算支出,全省教育支出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3.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发放的基础上,200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2.6亿元,全面解决了经济薄弱地区省标补贴的发放问题;在2002年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三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布局调整和实施“校校通”工程。支持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及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改善职业教育学校人才培训条件。累计安排11亿元,支持重点高校及高校重点学科、实验室等内涵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扶困助学机制,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资助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同时,三年来省财政还安排2.51亿元,支持实施高新技术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星火和火炬计划,支持江苏软件园等科技园区和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三是加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三年来,各级财政共安排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专项经费15亿元,全面建成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支持农村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苏北地区300所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四是积极推进文体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文物保护、文化场馆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体育场馆改造和建设,确保了十运会的成功举办。
五、坚持改革创新,规范财政管理取得新进展。
把创新机制体制作为加快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是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深化。2003年以来,取消了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工”制度,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和基层政府行为,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需要。2005年,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控制化解乡村债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有序展开,省财政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达到34.36亿元,比2002年增长55.6%。二是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进一步完善。2005年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由75:25调整为92.5:7.5,其中地方负担的7.5%部分,省负担1.5%,市县负担6%,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做到了“老账”还清、“新账”不欠。三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部门预算改革加快推进。省级建立了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额管理,实施了项目滚动预算。所有省辖市和绝大部分县(市、区)都编制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省级116个部门和1112个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强了财政监管。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和19个县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5年全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总额达到700多亿元;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8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40亿元;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省属高校、中专校收费资金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式改革。选择省老年公寓等项目进行“代建制”试点,推行基本建设重点项目派驻财政现场代表制度,增强政府投资监管的实效性、科学性,提高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