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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 2006-11-06   00:00     字号:[ ]

  1、什么是非税收入?

  答: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非税收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资金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2、为什么要进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答: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财政分配范畴。规范和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对于规范政府收入行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需要。二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两个率先”、富民强省战略的需要。三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是政府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源头治腐责任的需要。四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需要。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以及《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5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对非税收入实行规范化管理。

  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整体管理范围,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收入的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监控非税收入的使用,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我省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政府财政收支体系。

  4、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是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二是清理归并票据种类,加强收费源头监管;三是改革传统的人工开票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改革“单位开票、单位收费”办法,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或专户)”的征缴方式,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四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五是严格减免审批,建立奖罚机制;六是统一应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分级管理非税收入,属于哪一级的收入就由哪一级管理;六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

  5、如何选择非税收入代收银行?

  答: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上述每家银行的省内所有网点以及南京商业银行的所有网点均为省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点。

  6、如何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票据?

  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执收单位负责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联,由银行代收网点收款签章后退执收单位记账;第二联:由缴款人开户银行作借方凭证(目前暂作相关记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后作贷方凭证;第四联:执收单位给缴款人的收据;第五联:执收单位存根留存。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执收单位出票后10天内有效(含双休日),逾期视为废票,银行拒绝受理。

  各部门、单位已实现就地直接缴库的罚没收入的收缴管理及票据管理维持原方式不变。

  7、非税收入的解缴有哪两种方式?

  答:非税收入的解缴可采用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直接解缴是由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至三联到银行代收网点缴款,资金直接缴入省级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多笔所收款项定期汇总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对每一笔所收款项当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当日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省级财政专户。

  8、以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有何规定?

  答:当缴款人以现金方式缴款时,《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付款人只写“付款人全称”,不填写付款人的“账号”和“开户银行”,此缴款书作“现金缴款凭证”使用。收款人名称必须填写,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是指省财政厅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银行和账号,单位开票时可填可不填,不填写的由各代收网点补填。

  9、以非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有何规定?

  答:缴款人以非现金方式缴款时,缴款人或执收单位凡持《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至三联并同时持转账支票(或汇票、本票)到省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网点缴款,可不需另外再填写银行进账单。

  缴款人使用转账支票(或汇票、本票)到自己的开户银行缴纳非税收入时,缴款人开户银行必须把《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二联和第三联通过票据交换提交给收款人开户银行。

  缴款人使用转账支票(或汇票、本票)缴纳非税收入时,“收款人名称”一律填写江苏省财政厅,该转账支票(或汇票、本票)不得背书转让,不需要作委托收款背书(或提示付款签章),付款银行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随意退票。代收网点待资金收妥后,将《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录入非税收入收缴银行临柜系统,并负责将代收的资金及时划转省级财政专户。

  10、省属高校中专校如何缴款?

  答:各学校的收费形式基本维持不变,先将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缴入经省财政厅核定的学校收费账户,再由学校按规定定期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非税收入缴省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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